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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编制。全文包括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公共管理、事业发展情况;资金统筹、使用情况;年度未完成计划及其他需说明重要事项。本报告在上海市青浦区政府网站公布,我区政府网站和青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年度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一)部门年度重点计划及组织实施、完成情况

    1、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

    大队领导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建立了科室长业务工作会和机关作风建设学习会制度。

    成立了机关作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督查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负责制和各科室长的工作职责,修订并完善了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强化基础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市文化执法总队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效能。同时结合队伍建设要求开展业务练兵,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基础工作。

    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了实施意见和活动计划。

    2、开展政风建设,增强执法为民意识

    按照市、区两级纠风办和市文化执法总队对区县文化执法机构政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了2008年政风建设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了青浦文化执法大队2008年政风建设重点工作及项目,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职责、工作内容及要求。确立政风建设长效机制。

    3、加强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治理

    2008年,我们加大了文化执法工作力度,在全面监管文化市场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了文化执法的职能效应,有效促进了青浦文化市场的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

    (1)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

    4、5、6月份,大队先后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集中对出版物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取缔无证摊点13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632余张、非法书刊1320余册, VCD光盘850张。

    (2)开展网吧、游戏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

    大队先后4次会同公安青浦分局信安队、区文广局社文所联合召开全区网吧、游戏机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网吧、游戏机经营场所加强自身管理,依法经营。今年共检查场所561家、出动次数129次、立案处罚16起、罚款2.4万元。

    (3)开展印刷复制企业专项治理。

    青浦区文化执法大队在开展印刷企业专项治理过程中,联合公安等职能部门检查印刷复制企业,落实有关管理制度,奥运保障行动期间共检查场所124家,立案4起,罚款3万余元。

    (4)开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对本区外青松公路6969弄建材市场内多家商铺非法安装设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截至7月3日共拆除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61部,使该地区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5)开展无证网吧、游戏机经营场所专项整治。

    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取缔 “黑网吧”、“黑游戏厅”成效明显。3、4、5、8月份,我们分别对无证游戏机房、无证网吧集中的区域进行整治,共取缔无证游戏机房26家、无证网吧23家,收缴电脑165台,有力打击了非法网吧经营活动,既切断了网络有害信息源头,又规范了有证网吧的经营秩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6)开展无证娱乐场所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加大了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卡拉喔凯娱乐场所经营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仅上半年就查处了5家无证卡拉喔凯娱乐场所。1-10月份共查处无证经营的KTV歌舞娱乐场所10家,罚没款31080元,其中对1家规模较大但相关证照未办理齐全擅自开业的娱乐中心处以2万元的罚款,对2家休闲农庄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分别进行了罚款并责令停止娱乐经营活动。

    (7)开展有线电视私拉私接问题联合整治。

    为确保奥运期间青浦区广播电视的播出安全, 8月1日上午,在区文广局牵头下,区文化执法大队对徐泾镇民主村的有线电视私拉私接问题进行整治。对30多户私拉私接有线电视的用户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并当场予以拆除。

    (8)开展全区娱乐、演出场所专项治理。

    今年9月份,大队成立了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演出、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发放了依法经营告知书,与41家娱乐、演出经营单位签订了“娱乐、演出经营场所依法经营责任书”,明确各经营单位责任义务,要求娱乐、演出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经营,杜绝各类淫秽、色情表演等违法行为。

    (9)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为吸取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区文化执法大队结合辖区内文化经营场所的特点,从9月22日起对全区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共检查歌舞娱乐场所35家、网吧11家、游(艺)戏机房3家、影剧院6家,对2家正在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卡拉OK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要求场所在证照未办理齐全的情况下不得对外经营,场所经营负责人也当场提交了书面承诺书。

    4、坚持扫黄打非,净化市场环境

    (1)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储运、批销窝点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力度,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4月28日,在本区浦仓路附近截获了一辆从安徽往青浦运送非法音像制品的小车,当场收缴盗版音像制品4683张;5月16日,在市文化执法总队稽查二处的协调下,我们联合松江区文化执法大队在砖桥贸易市场内查获了一个非法音像制品批发窝点,当场收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21册,其他非法出版物6590册。

    (2)贯彻落实市“扫黄”办关于开展旅游区“扫黄打非”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朱家角文化旅游规范区”创建活动。

    年初,为进一步推进朱家角旅游规范区创建工作,扩大宣传面,在区文管办组织下,区文化执法、文广、旅游、公安、工商、城管、朱家角镇政府、投资公司等八家单位联合举办了“古镇旅游,文化先导——积极推进朱家角文化旅游规范区建设”大型宣传活动,同时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净化了古镇旅游市场环境。

    (3)开展 “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

    开展奥运前30天出版物市场集中清查行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通过整治行动,收缴各类非法销售的音像制品VCD、DVD共计3270余张,取缔了2家无证书店和音像店,收缴非法销售的书刊220册。有效地规范了出版物市场秩序。

    (4)开展公路道口堵源截流工作。

    根据我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特点,注重与公安交警部门携手合作。落实公路道口查堵非法出版物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青浦区加强公路道口非法出版物堵源截流工作方案,建立文化执法大队同公安交警支队及我区4个公路道口检查站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开展道口联合执法,严密监控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运输渠道。

    (二)重点建设项目

    无

    (三)政府重点工作

    无

    (四)政府实事项目

    无

    二、共公管理、事业发展情况

    (一)促进就业方面

    无

    (二)职业技能培训方面

    1、08年我们结合队伍建设要求,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开展业务岗位练兵。年内大队先后组织两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 6月26日、27日大队专程邀请总队二处陈同峰老师,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法规业务培训。介绍了总队办理的有关典型案例,同时抽调了青浦区队的部分法律文书进行实例分析,并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7日下午,进行培训考试,并逐一进行了点评。

    2、8月14日,市文化执法总队法规处陆冰处长来青浦就如何规范法律文书制作进行了指导,对青浦区队的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实例分析和详细讲解,从法制部门的角度提出了规范法律文书格式、法语表述、证据运用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指导,进一步提高了青浦文化执法大队的法律文书制作水平,有效提升大队的办案质量。

    3、区文化执法大队会同青浦公安分局信安队对网吧、游戏机经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举办四期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经营单位法人(负责人)依法经营、合法经营的理念,对进一步规范文化经营秩序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社会保障方面

    无

    (四)规范劳动力市场方面

    无

    (五)其他相关

    无

    三、资金统筹、使用情况

    (一)年度建设方面

    无

    (二)专项资金筹措、拨款、使用

    专项资金上年结余235480元,本年收入115810元,本年支出281690元,期末结余69600元。

    (三)政府收费

    无

    四、年度未完成计划及其他需说明重要事项

    (一)未完成计划情况及原因

    按年初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其他需要表述或说明事项、情况

    无

                                                      青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