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120220021 | 上海宏湘图文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案 | 上海宏湘图文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 刘杰辉 | 913101160512690186 | 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责令停业整顿拾日;没收出版物《语文CHINESE(乐优S+学生用书•秋(下)•六》伍拾贰册; 三、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 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2/11/04 | 一.没收物品由上海市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直接予以没收;二.罚款由银行代收。 | 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当事人签收之日起十五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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