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2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意见》指出要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以及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约束激励机制。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推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意见》并指出,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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