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近日公布了5起今年以来各地“扫黄打非”部门查处的非法报刊典型案件,均为利用非法出版的报纸、期刊谋取不法利益。
1.甘肃兰州非法出版《甘肃风采》期刊案
从2002年至2010年案发,孙昕等人假冒甘肃省委办公厅的名义,非法出版发行《甘肃风采》期刊,同时以吸收协办单位的方式,向各省、市(州)、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众多企业大量收取、索要版面费、广告费和赞助费。2012年3月22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孙昕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他3名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2.湖北省通城县长沙领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非法出版《今日通城》期刊案
2009年10月至2011年12月,湖北省通城县人孔某平以支付加盟费形式与湖南省长沙领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加盟合同后,在通城县工商局注册了长沙领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城分公司。该分公司未经许可非法出版、发行《今日通城》期刊6期共3600册。此外,还以收取宣传费为名,先后向通城县城管局、民政局、五里镇等24个单位收取费用37100元。截至目前,通城县新闻出版局已依法取缔非法期刊《今日通城》,没收非法出版的期刊1242册,没收该分公司违法所得37100元,并给予该分公司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3.河北《沧州日报》社河间发行站站长非法出版《河间今报》报纸案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沧州日报》河间发行站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无书号、刊号、内部准印证号的《河间今报》2011年合订本40册,《河间今报》960份。经查,《河间今报》系《沧州日报》河间发行站站长李某发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出版。沧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已依法取缔《河间今报》,责令李某发停止非法出版活动,并对其处以没收非法出版物、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4.山东潍坊半岛政法周刊传媒有限公司非法出版《山东法制报鲁东周刊》案
《山东法制报鲁东周刊》潍坊工作站在2011年12月8日被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取缔后,其负责人牟某同又以潍坊半岛政法周刊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当月继续出版发行《山东法制报鲁东周刊》2期,共计2000份,非法经营额4000元,并利用香港刊号ISSN-2222-7156出版发行《东方法制报》8期,共计8000份,非法经营额880元。潍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依法取缔该非法编辑部,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5.湖南郴州非法出版《中国观察》杂志案
2012年5月,湖南郴州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反映香港中国观察杂志社总编辑王某非以在内地招聘记者并任命为该杂志社办事处主任为名,骗取人民币20500元。经查,香港《中国观察》杂志未经批准,非法在境内10余省(区、市)设立所谓记者站、联络处或办事处,招聘多名所谓“记者”从事非法采编活动。该杂志总编辑王某非等人以在《中国观察》上发表文章要收取“赞助费”、设立记者站要收取“站点管理费”等名义谋取不法利益。日前,王某非因涉嫌诈骗、非法经营被郴州警方抓捕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登陆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即可查询验证报刊单位及记者是否合法,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假记者、假报刊诈骗钱财、扰乱视听。如发现相关线索,欢迎登陆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或拨打12390、010-65212787/2870进行举报。
注:以上信息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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