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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告示书

全区各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是实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要场所,各场所要树立依法控烟的意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场所控烟状况。现向全区娱乐场所经营者和员工发出告示如下:

一、明确控烟范围

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除划定的吸烟区(室)外,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吸烟区(室)应具备良好的排风条件,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宣传标识。

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吸烟区(室)引导标志,并明示除吸烟区(室)外,其他区域禁止吸烟的规定。

二、落实控烟措施

建立并完善控烟管理制度,明确控烟责任人。

开展控烟自查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控烟自律教育。

培养由一线工作人员组成的控烟督导队伍,对场所内的违规吸烟行为进行有效劝阻。

三、营造控烟氛围。

在控烟区域的醒目位置张贴统一的禁烟标识,公示监管电话,并撤除烟具、烟灰缸以及替代用品。

有条件的场所应利用电子屏幕和游艺机开机屏幕等播放吸烟有害健康多媒体宣传画。

根据场所装饰风格自行设计制作控烟宣传品,营造拒吸二手烟的宣传氛围。

各娱乐场所要认真对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接受志愿者的巡访暗查和文化执法机构的执法检查。

让我们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控烟履责意识,抓紧建立完善各项控烟制度,切实执行控烟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监管,逐步建立起娱乐场所的控烟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健康、文明、无烟的娱乐环境。

                                                           青浦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